發(fā)展至今,建工意外險雖然不再作為強制性投保險種存在,且同類新險種(雇主責任保險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)在功能和政策上都占據一定優(yōu)勢,但建工意外險依舊憑借多年的成熟發(fā)展,占據很大保險市場份額。
如2018年2月,廣東省保險行業(yè)協(xié)會與南方日報共同評選出 “廣東保險業(yè)2017年十大影響力理賠案例”中,排名第四的“廣州第七熱力發(fā)電廠作業(yè)平臺坍塌1010萬元賠案”,所涉險種即為建工意外險。在入選理由中,建工意外險被形容“理賠效率高”、“減少事故對企業(yè)生產影響”,可見建工意外險的保險功能依舊強大。
再如《厲害了,我的國》影片開頭的國家六大重點工程,其中如鶴大高速、京新高速和杭州灣大橋都曾投保建工意外險,總保額千億級。因此,客觀分析目前安全生產保險市場,重視建工意外險保險特點與保險功能,十分必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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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工意外險
依舊擁有較大保險市場份額原因
在工保網此前發(fā)布的安全生產類保險文章中,曾對建工意外險、雇主責任險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三大險種,在保險功能、特點、政策發(fā)展等角度進行過專門介紹。客觀來說,后兩者在綜合比較上是優(yōu)于建工意外險的,但為何從市場實務角度,建工意外險依舊占有較大保險市場份額?
市場原因
隨著雇主責任險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推廣發(fā)展,建工意外險的市場業(yè)務必然會受到影響。但近年來,我國建筑市場持續(xù)保持不斷發(fā)展擴大的趨勢,相應的,安全生產保險市場也在隨之擴大。即雖然分蛋糕的人多了,但蛋糕本身也在變大,因此一定程度上抵消了部分沖擊。
政策原因
眾所周知,我國保險產品的市場發(fā)展受政策因素影響較大,安全生產類保險的發(fā)展更是如此。建工意外險的早期發(fā)展受政策推動影響很大,自1998年《建筑法》將其正式規(guī)定為強制性投保險種后,在全國范圍內迅速推廣應用,各省、直轄市、自治區(qū)相繼出臺相關政策,進行地方落實。在國內安全生產保險市場比較空白、保障力量較為薄弱的背景下,建工意外險的推廣應用與迅速普及占有很大優(yōu)勢。
盡管工傷保險正式實施后,建工意外險受到不小影響,加之2011年《建筑法》修改,建工意外險不再作為強制險出現,但各地方政策落實緩慢,相關文件并未作相應修訂,在執(zhí)行上建工意外險依舊被視為強制險種,非投保不予以準許開工。
而反觀當下的雇主責任保險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,兩者雖然在綜合保險功能上占據優(yōu)勢,且在政策上被大力推進,但一方面,當下安全生產保險市場并非一片空白,雇主責任險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出現與推廣,更多是優(yōu)化與完善現有安全生產保險制度,因此其發(fā)展速度較建工意外險略有不如;另一方面,兩者發(fā)展時間較短,大眾缺乏對其認知了解,加之,建工意外險的政策紅利余韻綿長,很多地方在防范安全生產風險時,依舊只認建工意外險。綜合因素影響下,建工意外險依舊占據較大保險市場份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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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工意外險
保險特點與保險價值
綜上,了解建工意外險的保險特點,挖掘其實務保險價值依舊十分必要。
保險特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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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施工具有施工人員流動性較大的特點,因此建工意外險通常采用不記名投保方式,保費較低,2018年成都建工意外險的保費收取僅為工程造價的0.06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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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工意外險的保障范圍不只局限于工作期間,還包括被保險人因工外出期間或上下班途中遭受的意外傷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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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工意外險與工傷保險是并行的保障補償關系,即當出現保險期限內與保險責任內的意外事故后,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可以領取雙份補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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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工意外險的保險責任主要分為意外醫(yī)療與意外傷害(傷殘死亡),相應的保險公司負責賠償醫(yī)療費用、傷殘保險金或死亡保證金。需要注意的是,期間所產生的誤工費、交通費、護理費等其他損失,屬于責任賠償,應歸為財險范疇;而建工意外險的保險標的是人的生命或身體,屬人身保險范疇,因此不予以賠償。
功能作用
1.風險補償作用
當意外事故發(fā)生后,在保險期限與保險責任范圍內,建工意外險能夠發(fā)揮意外醫(yī)療補償和意外傷害補償的保險補償作用。具體為因意外事故導致的醫(yī)療費用、傷殘保證金和死亡保證金,通過這些保險補償,緩解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因意外事故遭受的傷害與經濟損失。
2.矛盾調解作用
實務中,在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后,被保險人家屬常常與建設單位發(fā)生法律糾紛。其主要原因即在于對事故賠償金無法達成意見統(tǒng)一,而投保建工意外險,意外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醫(yī)療費用、傷殘或死亡保險金由保險公司進行分擔,發(fā)揮矛盾調解的作用。
3.保障制度完善作用
在建工意外險發(fā)展初期,它有效的為各類建筑施工活動提供風險保障力量,而后隨著工傷保險制度的正式執(zhí)行,雖然其不再作為強制險存在,但由于工傷保險的事故補償能力有限,建工意外險又作為一種保障力量補充,完善著我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保險保障制度。即便在當下,由于雇主責任險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發(fā)展時間較短,尚不完全成熟,建工意外險也發(fā)揮著重要的制度補充完善作用。
從市場實務角度來看,目前建工意外險依舊有著很大的市場空間,雖然在政策趨勢上,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推廣普及勢在必行,但受包括地方政策落實、保險市場發(fā)展等多方面因素影響,建工意外險的安全生產保險保障力量依舊十分重要,因此,其保險功能特點與保險價值依舊不容忽視。